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章程
第一章总 则
第一条协会名称: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
第二条本协会接受校工会的监督和指导,执行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职工社团(协会)管理暂行办法》。以坚持毛泽东思想和“三个代表”理论为指导思想,在宪法、法律及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,通过开展思想性、学术性、趣味性等各种形式的活动,提高广大职工思想道德建设,陶冶情操,绿色环保,增强体质。
第三条宗旨:宣传运动,增强人们的身体素质,从我们 做起,增强教职工运动观念,做先锋模范。以“团结博爱,顽强坚毅,勇于挑战”为信念。正确引导辛勤的教职工们不断加强运动,融入自然,身心得到健康发展,真正做到身心和谐。
第四条基本任务:希望在本协会的宣传、号召下增强经典老虎机:教职工对运动事业的关心,提供教职工参加奉献爱心活动的机会,让校园更美好,让社会的和谐得到真正的发展。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运动观念,增强经典老虎机:教职工对自行车及自行车运动的了解。
第五条会训:挑战自我,超越自我,融于自然,建立自我极限,超越自我极限。
第二章会 员
第一条会员类别
会员分为四类:固定会员、特别会员、临时会员和荣誉会员。
固定会员:是本校教职工,且能长期、经常参加协会活动。
特别会员:本校教职工家属(非本校职工),但能长期、经常参加协会活动。
临时会员:能参加协会的骑行活动,但不能保证有固定时间参加协会活动,自己未提出入会申请或尚未达到入会要求的经典老虎机:教职工或家属。
荣誉会员:不常参加协会活动,曾经为协会发展做出或者正在做出或者可望做出突出贡献的骑友。
第二条 入会条件
遵守本协会的章程,关心运动事业,爱好运动,希望更好的砥砺品格,有向学校、社会奉献自己一份力量的爱心的教职工,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考查合格推荐,由秘书处报会长批准后,方可成为本协会的会员。
入会后,必须签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会员公开承诺协议书,才能参加协会活动。
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 权利
1、 建立会员档案
2、 享受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3、 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无偿服务
4、 有权对本协会的日常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
5、 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内部学习和经验交流
6、 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接受培训
7、 会员有向协会提出修改协会规章制度的权利
8、 有要求本协会帮助和解决在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权利
9、有退社的自由(如果是协会原因引起的会员权利受到侵害而迫使会员退会,协会将退还会费;如果是个人原因而退会,协会将不负责退回会费。)
10、有权利参加本协会年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的权利
(二) 责任和义务
1、宣传本协会的宗旨,遵守本协会的章程,履行本协会的决议,推荐新会员
2、有在活动过程中为其他会员提供帮助的义务
3、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活动中各种安全责任事故本协会概不负责,一律由协会会员本人负责和承担
4、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执行协会的决定
5、维护协会的团结和荣誉
6、接受本协会的监督
7、承担本协会委托的任务和其他工作
8、会员有监督协会运作的义务
9、有向协会提供有利于协会发展的资料和信息的义务
10、真诚待人,维护协会和谐发展
第三章组织结构
第一条协会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,设立部门,任命干部
第二条常委会:在每年协会换届前期以代理形式产生。负责指定、修正并批准实施协会先行有关工作及相关条例;负责换届期间协会的具体事务及平时协会活动的全面协调、监督工作;并在遵从全体干部和会员意愿的前提下,确立继任的协会主要干部。
第三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,由常委会决定,有具体活动的最高决定权,对协会全面负责,对内开展协会工作,对外代表协会。服从学校工会领导;主管全面工作,对协会进行全面的规划、决策、统筹、组织、调节;代表协会负责对外联谊、交往等工作。具有对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人事变更权;对财务开支具有批准、监督权。
第四条设副会长两名,(其中一名为第一常务副会长)一人负责外联和骑行队,另一人负责宣传部和秘书处。全面协助会长,对各个部门实行分管监督,协助会长处理突发事件;有权负责对外联谊、交往工作;具有对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的人事变更建议权。
第五条秘书处:活动申请与总结,日常活动记录和财务监督,建立会员档案。协会干部考核及鉴定等。负责与其他协会的联系,上级来访人员的接待;负责校领导的邀请和接待工作。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和专家举办主题讲座。做好会员的通知工作,以及各类办公用品、药品的保存保管工作与财务工作及入会审批工作。
第六条骑行队:全面负责拉练的相关事宜,负责确定外出拉练的路线、队型、人员安排、作息时间。负责教授会员自行车技能及骑行常识,教授会员简单的自行车修理知识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知识。平时学习相关医疗知识,对一些意外小事故懂得处理。
第七条宣传部:通过调查研究、学习交流等形式,培养协会所需人才,负责协会日常及各大型活动的前期宣传,预先动员、深入宣传,宣传用品的采购与保管等工作。是本协会对外的窗口,提高本协会的知名度。
第八条外联部:代表协会负责对外交往等事务,提供协会形式报告;全方位锻炼会员的口才与交际能力。协助各部门搞好活动场地的安排和活动资金的来源。
第九条秘书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,协助会长与副会长开展工作;对各部门实行分管监督
第十条各个部门部长依据部门责任制直接向会长负责,对协会各部门事务履行具体的组织、开展工作;具有对其职责范围内一般事务的独立决断权;定期或不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。
第四章纪 律
第一条本协会处分分为五种,包括:批评,警告,撤消职务,留会察看,取消资格。其中须经全体干部商议且1/2以上人数通过才能实行的有:撤消职务,留会察看,取消资格。
第二条要求会员参加的各项活动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,一学期无故迟到、早退五次者,无故缺席达三次者,一律作自动退会处理。
第三条拒不接受、执行本协会决议,对工作敷衍了事,给本协会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直至退会等处分。
第四条 破坏协会团结,做出有损坏协会荣誉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撤消会内职务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。
第五章 经 费
第一条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,实行经费支出“一支笔”管理制度。协会须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。
第二条经费来源
1、会员每年须向协会交纳50元会费。
2、学校提供
3、企业、个人赞助
4、其他
第三条经费使用
主要用于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自行车的维修保养,由秘书处具体执行,并交会长、常委会审批,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1、本协会所需办公用品的支出
2、协会社会活动的支出
3、协会举行活动的支出
4、外联支出
5、接待来宾支出
6、活动期间饮用水开支,雇请队医、使用药品开支;
7、自行车出游活动中各种安全责任事故本协会概不负责,一律由协会会员本人负责和承担
8、通常情况下,自行车出游活动实行AA制,活动会员自备AA制经费
第六章 活 动
第一条本协会如市外举行活动,需经学校工会批准,并接受学校的领导。坚持在宪法、法律的范围内和学校的校规、校纪的范围内活动,不从事与本协会无关的活动。
第二条本协会活动的主要内容
1、组织车队定期骑自行车出游,比如:在本市里活动,到本市的效外比较有考验性的路段,到临近的城市或地区,在活动过程中让队员真正亲身体验到团队互助的重要,身心协调的重要。宣传环保的必要,了解到这是一种完全的绿色活动,从而提高队员参加各种活动的积极性.
2、织会员进行自行车活动,在运动中为会员讲解各种技巧,让会员了解自行车的性能,传授自行车花样,也就是自行车车技,届时由相关专业人士指教。
3、举行自行车比赛,如:自行车慢行比赛,自行车技巧比赛,自行车趣味游戏等,在比赛中提高会员的竞技能力,同时也能增强协会的凝聚力,提高会员对自行车这项活动的了解和渴望提高的想法,同时也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。
4、锻炼我们协会的成员必须保证良好的身体素质,学习之余做到劳逸结合。在特定的时间段里进行体能锻炼,具体方式有:组织车队出去,沿人少的地方骑行一段时间。组织晨练,组织队伍跑步等。
5、在一段长时间的假期里举行一些具有考验性的假期活动。比如:骑自行车到达其他几百里以外的城市,培养野外活动困难的能力。
6、组织协会内部活动,比如:由自己协会内人员组成的足球赛,篮球赛,举行一个小型的晚会等等。在其中表现优秀的会员或团体将发一些奖品。以用此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,丰富会员的课余生活,提高会员的积极性。
7、如有市、省和全国性的重要运动会,可以组织车队与其他学校一起举行活动,作为迎接和宣传的必要爱心活动。以助于提高大教职工对社会的热爱之心。
8、与各个兄弟协会合作举行各种不违反章程的联谊活动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一条本章程草案经学校工会审批后在会员大会中宣布执行。全体会员签字生效。
第二条本协会负责人应积极同其他高校相同性质的协会联系、交流、发展、友好往来。
第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常委会。
第四条本章程自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、执行。
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自行车协会
2011-07-22